阻燃儀器是為了防火和安全,設(shè)備、電器部件塑料的阻燃要求,測試阻燃效果的儀器,我們通常看到阻燃儀器都是垂直燃燒的測試方法。
阻燃儀器的垂直燃燒測試測定用于制造設(shè)備和器具的塑料的可燃性。它常被用于檢測對于可燃性有特殊要求的產(chǎn)品,其結(jié)果會作為最基本的指示。這個重要特性的評估用在以下用途,但并不僅僅局限于這些用途,包括易點燃性、燃燒速度、火焰?zhèn)鞑?、燃料的貢獻、燃燒強度以及燃燒產(chǎn)物等。UL-94測試方法(按照美國國家所制定的UL-94方法)被廣泛應(yīng)用于相關(guān)的可燃性測定以及評價用在電力和電子設(shè)備的塑料的滴出物。
垂直燃燒測試方法:
1.V-0.V-1,V-2的試驗方法是一樣的。用5片試驗樣片來做測試判定。保持垂直的短條狀試驗樣片下噴燈的的火焰緊貼試驗片10秒,然后移開噴燈。如果火焰熄滅的話就重新用噴燈點燃十秒在移開。
2.5VA和5VB總稱為5V,5VA和5VB是用比V-0,V-1,V-2實驗時用的噴燈能量大大約10倍左右的火焰來作為判定的最高類的燃燒性級別的的測試。5VA和5VB的試驗方法是一樣的。條形狀的實驗片和板狀的試驗樣片一起來做判定。在條狀的試驗樣片的難燃性能基準一樣的情況下,板狀的試驗樣片有無裂口來做判定。
燃燒等級測試儀/水平垂直燃燒試驗機主要參照-2006、IEC60695-11-3、IEC60695-11-4、IEC60695-11-10、GB/T5169.15、16、17、22-2008、GB4943.1-2011、IEC60950-1:2005Clause4.7.3等相關(guān)標準設(shè)計制造而成。采用規(guī)定尺寸的本生燈(Bunsenburner)和特定燃氣源(甲烷或丙烷),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對呈水平或垂直狀態(tài)的試品定時施燃若干次,以試品點燃、灼熱燃燒的持續(xù)時間和燃燒長度等來評定其可燃性及著火危險性。